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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滕州市北辛中路1699号,北辛中路与新兴北路十字交叉路口东南B楼四楼仲裁庭),联系电话:5532705。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发布时间:2025.12.19
点: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滕州市北辛中路1699号,北辛中路与新兴北路十字交叉路口东南B楼四楼仲裁庭),联系电话:5532705。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发布时间:2025.12.08
其他依法需要中止的情形。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终止行政调解,并告知当事人:(一)当事人要求终止行政调解的;(二)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行政调解的;(三)在行政调解过程中,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有关调解组织受理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的;(四)公民死亡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终止......
发布时间:2025.12.02
招标人是否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2.招标人是否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21.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处罚【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项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发布时间:2025.11.30
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催告履行,限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本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1月13日......
发布时间:2025.11.13
产及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动,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三)租赁期内获得其它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四)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六)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七)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八)破坏或者擅自装修......
发布时间:2025.11.11
点: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滕州市北辛中路1699号,北辛中路与新兴北路十字交叉路口东南B楼四楼仲裁庭),联系电话:5532705。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六日......
发布时间:2025.11.06
点: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滕州市北辛中路1699号,北辛中路与新兴北路十字交叉路口东南B楼四楼仲裁庭),联系电话:5532705。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发布时间:2025.11.03
点: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滕州市北辛中路1699号,北辛中路与新兴北路十字交叉路口东南B楼四楼仲裁庭),联系电话:5532705。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发布时间:2025.11.03
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催告履行,限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本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0月11日......
发布时间:2025.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