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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山东融德置业有限公司)

时间:2025-12-08 来源:

山东融德置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任志诉你单位工资争议一案(滕劳人仲案字〔2025〕第739号),申请人仲裁请求为:一、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山东融德置业有限公司在2014年10月1日至今存在劳动关系。同时提供2015年11月20日至今职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财务凭证及工资明细。二、请求裁决确认被申请人山东融德置业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申请人2019年11月20日至今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双倍工资差额、未休年假工资、未订立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508241.38元。1、支付2024年1月1日至今基本工资。共计:126000元(月基本工资6000元×21个月=126000元)。2、支付2019年11月20日至今职务工资。共计:210000元(职务工资3000/月×70个月=210000元)。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未提供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共计:108000元(工资9000元/月×12个月=108000元)。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2年、2023年、2024年未休年假工资。共计:37241.38元(平均工资9000元÷21.75×30天×300%)。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未订立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27000元(平均工资9000元×25%×12个月=27000元)。三、请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提供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提出管辖权异议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1月26日下午14:30开庭审理本案,开庭地点: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滕州市北辛中路1699号,北辛中路与新兴北路十字交叉路口东南B楼四楼仲裁庭),联系电话:5532705。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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