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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底线”,确保“十四五”圆满收官,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夯实基础。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一体推进大运河保护、传承和利用,统筹抓好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文化遗产保护和环境修复治理、“散乱污”企业和无证违规养......
发布时间:2025.11.13
施权和执法监督检查权。三、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
发布时间:2025.11.06
化发展引领区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集相关科室进行研究,安排专人进行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滕州市高度重视滕州-邹城环境污染治理联防联控工作,与邹城市协同开展水污染、大气污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任务,合力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一、健全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治......
发布时间:2025.07.22
标为重点,系统治理、精准管控,积极推动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我局积极推动新薛河(十字河)流域官桥段生态修复工程,目前该项目已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申请库,2025年暂未申请到中央专项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因此目前未进行河道生态环境治理。对于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联合有......
发布时间:2025.07.22
本《实施方案》,为系统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巩固提升工作提供行动指引。二、制定依据《实施方案》制定主要依据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同时参考住建部修订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并结合滕州市前期......
发布时间:2025.06.13
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2.【部门规章】《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10月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予......
发布时间:2025.05.08
限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三、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
发布时间:2025.04.15
; 2024年12月25日 滕州市排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城镇......
发布时间:2024.12.31
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二、制定依据《办法》的制定主要依据了国家层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务院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同时,也参考了住建部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的......
发布时间:2024.12.27
真贯彻执行。滕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25日滕州市排水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排水管理,保障排水设施完好和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城镇排......
发布时间:2024.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