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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特此公告。 中共滕州市委巡察办 ......
发布时间:2025.09.05
建立、健全对课内外作业量控制的方法,严格控制学科作业总量,以达到提高作业效率和减轻学生负担的目的。3、应经常了解各科作业批改和反馈情况,对不负责的教师加以督促改进。应提倡在作业批改方面作改革和创新,但不得以教改为名不批改作业。实行改革试验的教师应将方案报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备案,期末写出......
发布时间:2025.04.30
广大市民朋友们:近年来,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酒驾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极不负责的违法行为,是对生命的漠视与亵渎。当前仍有部分驾驶人对危险视而不见,心存侥幸,酒后开车,最终酿成惨剧,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极大危害。平安出行始......
发布时间:2024.08.19
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特此公告。中共滕州市委巡察办2024年8月9日......
发布时间:2024.08.09
楼南过道签到。10.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必须要指定位置整齐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停放车辆的安全问题由车主负责,本校对车辆及车辆上的物资损坏、丢失概不负责。11.学校教职工上班期间需要驾车外出的,必须持请假条并将请假条存放在门卫处,方可离校。 12.教师的机动车要尽量减少在校园内的使用次数,凡属在工......
发布时间:2024.06.11
签到。 8.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必须要指定位置整齐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停放车辆的安全问题由车主负责,本校对车辆及车辆上的物资损坏、丢失概不负责。 9.学校教职工上班期间需要驾车外出的,必须持请假条并将请假条存放在门卫处,方可离校。 10.教师的机动车要尽量减少在校园内的出行次数,......
发布时间:2024.06.06
作,对未履行评议推荐公示程序的,取消参评资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环节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对因不负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在规定时间内......
发布时间:2023.09.11
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观察员给予表彰;对连续三个月未提出意见建议、无故不参与相关活动等不主动、不负责的观察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三)观察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大数据局有权予以解聘:1.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
发布时间:2023.07.13
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滕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特此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3.24
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