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68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财政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1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11日
- 标 题:滕州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
市直各部门,市属企业:
根据《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鲁会学〔202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组织工作职责。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格履行申报人员的推荐公示程序,组织好材料呈报工作,对未履行评议推荐公示程序的,取消参评资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环节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对因不负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评审材料,积极稳妥地开展评审工作。
二、申报方式。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核的呈报的路径申报程序。
三、网上申报时间。网上申报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0月9日17:30,申报数据逾期未上传至滕州市财政局账号的,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5569925
办公地址:财政局西办公区三楼
四、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登录方式1: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登录方式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连同其他纸质材料报工作单位审核。
2、呈报部门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并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提供一次修改机会。申报人员应及时查收,并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3、滕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包含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提取,公需科目如不能提取,可自行填写。自申报年度起,往前数5个连续年度的继续教育情况不得缺失。专业课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是申报人点“个人获取申报信息”中自动提取的,无需填写和上传附件。公需课和总学分必须填写,其中公需课需上传学习记录附件,如不手动填上学分,打印评审表时会出现“null”。一键获取的专业课继续教育一个年度可能会显示多条完成记录,每年度只保留一条符合学分要求的记录。
4、六公开监督卡日期填写应在公示结束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是指本单位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总数,实际参加推荐人数是指本单位根据六公开内容和要求开推荐会的实际参加人数,这个数必须大于等于7人,下面也要有相应的人数签字。如本单位不足7人,可从上级主管部门开推荐会。
5、社保缴费信息核验:申报人在山东省内缴纳社保的,在申报时均可在“社保信息核验”中提取到社保信息,提取到信息后下方“社保证明材料”变为灰色,无需再填写。在外省缴纳的社保的,可以在“社保证明材料”中上传附件。
6、工作总结不能出现单位、姓名等信息,要求1200字,空格也占字数,尽量少空格。内容如果在系统中能显示全,但是打印出来的不全,只显示800字的内容,纸质没打印完整,但是系统里面显示是全的,不会影响评审。
7、考试成绩、单位性质和继续教育学习记录、全日制学历是申报人点“个人获取申报信息”中自动提取的,无需填写。外省参加考试的可上传合格证。
8、委托评审:高校有独立评审权,如需要参加省内职称评审,需要单位开具委托评审函,单位在审核材料时,在是否委托的地方选“是”,并上传委托评审函,同时把纸质的委托函邮寄给高会评委会。
9、滕州高级会计师评审群:
附件: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相关下载:
http://czt.shandong.gov.cn/art/2023/9/8/art_17085_10316148.html
滕州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