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版 | 关注我们 :

(安全管理)龙泉街道中心小学车辆管理制度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6-06 10:10:00

龙泉街道中心小学车辆管理制度

                             

进一步规范校园内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的教学环境,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研究,现就校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教师上下班骑车、驾车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一盔一带”,无驾驶证者不得驾驶机动车严禁酒后驾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要经常检查车况保持完好。

2.上下学时段或正常教学时间,只要校园内有学生走动,校园内的机动车辆必须停车等待,骑非机动车的教职工遇学生上下学要让学生先行,下车推行

3.机动车辆进出学校大门或在校园内,禁止鸣喇叭,要慢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严禁进入活动场地。

4.严禁教职工子女在校内骑电动车、自行车。  

5.如在校园内造成学生伤害、公物损害、造成经济损失等一律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6.学生上下学时段,严禁外访人员驾车进出学校大门

7.因工作需要而进出校区的机动车辆(含本校教职员工的私家车),按规定进出校区,按指定地点(西侧地下停车场)停放车辆,其余地段严禁停车不得直接骑车至博爱楼南过道签到   

8.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必须要指定位置整齐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停放车辆的安全问题由车主负责,本校对车辆及车辆上的物资损坏、丢失概不负责。

9.学校教职工上班期间需要驾车外出的,必须持请假条并将请假条存放在门卫处,方可离校。

10.教师的机动车要尽量减少在校园内的出行次数,凡在工作时间内外出的教职工,自觉减速慢行,提防转弯处有学生跑出。

11.对不执行上述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如发生安全事故自己负责。

12.此制度于202361日公布之日起执行。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