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04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滨湖镇
- 成文时间:2022年06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6月21日
- 标 题:中共滕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滨湖镇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中共滕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滨湖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定于2022年6月21日至8月22日,对滨湖镇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
一、巡察内容
坚持深化政治巡察,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枣庄、滕州两级市委工作安排,着力查找在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以及履行职能职责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
二、反映渠道
1.巡察组联系电话:17663209004(受理时间为工作日08:00至18:00)。
2.巡察组邮政信箱:中共滕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善国北路77号市纪委监委大楼1号信箱),邮政编码277599。
3.巡察组电子邮箱:tzswxcz04@zz.shandong.cn。
4.巡察组信箱: 在滨湖镇共设1个信箱,设在滨湖镇政府门外西侧。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滨湖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市委管理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方面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各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共滕州市委巡察办
2022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