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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按医嘱执行收费,不准多收、漏收。四 :费用结算管理1、严格按《滕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每月5日前将上月出院病人的医疗费用结算单等送市医保处。2、医保办计算机操作员应先培训后上岗,操作时要保证操作准确性,出院结算时要确定所有的项目全部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才能办理出院......
发布时间:2025.05.08
字同意。经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由主诊医生开具出院通知单后,参保人持出院通知单和医疗保险卡到出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出院带药,一般不超过7日药量。出院结算时,参保人或家属须在出院费用结算单上签名确认。住院期间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探访病号。......
发布时间:2025.05.08
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件和关系证明;若是受托人,需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③医保结算单、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医疗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清单等相关证明④参保人或受益人银行账户(卡号、开户行、手机号);⑤若存在第三方......
发布时间:2023.11.26
更长护待遇享受方式的重新申请和审核;参保人员建床后,是否及时进行身份识别。6.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结算情况:是否及时上报《枣庄市长期护理保险费用结算单》,结算费用是否用于向参保人员提供护理服务。四、时间方法(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5日前)。长期护理保险委托经办机构和协议服务机构根据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3.07.07
认可残疾等级的可不提供; ◆涉及医疗费用救助赔偿的,应当提供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药清单等医疗原始单据。(如果医保报销的,提供医保结算单及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 ◆赔偿权利人与当事人的关系证明(如公证书、户口本、派出所证明等); ◆其他需证明事故的相关材料。 ②居民住......
发布时间:2020.01.10
不得打印。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个人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页等材料复印件。因病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2019年医疗费结算单复印件;因大灾、突发事件造成困难的,要提供现场照片及相关有效证明等材料;如非本人申请的,需提供与申请人关系(家庭户口页索引)等相关证明材料。以......
发布时间:2019.12.18
严重脑血管疾病、脑中风(有明显后遗症)。 3、所需材料:(1)审批表(2)书面申请(3)居委证明(4)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5)一年之内费用结算单(原件和复印件)(6)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照片(7)申请人农业银行账号(8)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4、申报程序:本人申请→......
发布时间:2018.12.18
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算。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名单、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3、公务接待费 《滕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滕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滕办发[2014]35号)规定:......
发布时间:2018.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