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19248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柴胡店镇
- 成文时间:2018年12月1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12月18日
- 标 题:柴胡店镇关于申请大病救助办理流程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柴胡店镇关于申请大病救助办理流程的通知
1、申报条件: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扶贫户患突发性大病申请大病救助的报销后直接在医院办理“一站式即时结算”,低收入家庭申请大病救助的居民需花费个人负担在30000元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提出申请之月前一年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自负医疗费用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当地低收入标准。
2、病种范围:严重肾病综合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严重传染性肝炎、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及并发症;严重传染性肺结核及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急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心律衰竭和心肌梗塞、风湿性心脏病;严重脑血管疾病、脑中风(有明显后遗症)。
3、所需材料:(1)审批表(2)书面申请(3)居委证明(4)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5)一年之内费用结算单(原件和复印件)(6)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照片(7)申请人农业银行账号(8)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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