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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高效服务。从项目进场受理、发布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异议澄清补正、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合同签订(变更)、生成电子档案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项目登记即来即办,畅通在线质疑、网上投诉渠道,让数据“多跑路”,企业“零跑......
发布时间:2025.11.20
的采购内容组织采购活动。项目建设单位签订正式采购合同7个工作日内,应向市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进行采购备案。采购备案材料包括项目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等。未进行采购备案的项目,不得申请项目验收。第十二条 涉及多部门共建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应建......
发布时间:2025.07.18
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或在滕州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在1年内出售自有住房的,给予新购商品住宅消费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超过实际成交价格1.5%计算),该政策与引进人才购买首套房契税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原产权人只能享受一次“以旧换新”购房消费补贴,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之间相......
发布时间:2025.07.18
的采购内容组织采购活动。项目建设单位签订正式采购合同7个工作日内,应向市大数据工作主管部门进行采购备案。采购备案材料包括项目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等。未进行采购备案的项目,不得申请项目验收。第十二条 涉及多部门共建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应......
发布时间:2025.07.18
了居民自己寻找买家、议价、办理过户等繁琐流程,加快了旧房出手速度。二是旧房价值有专业评估,更加透明、公正。旧房价格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市场成交情况合理评估,不是单方面定价,保障了居民的合理权益。居民可以清晰了解自己的旧房值多少钱,以及能用来抵多少新房款。三是降低换房门槛,提升换房......
发布时间:2025.07.16
效期内,在滕州市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或在滕州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在1年内出售自有住房的,给予新购商品住宅不超过实际成交价格1.5%的消费补贴。二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三是对......
发布时间:2025.07.15
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或在滕州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在1年内出售自有住房的,给予新购商品住宅消费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超过实际成交价格1.5%计算),该政策与引进人才购买首套房契税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原产权人只能享受一次“以旧换新”购房消费补贴,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之间相......
发布时间:2025.07.15
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或在滕州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在1年内出售自有住房的,给予新购商品住宅消费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超过实际成交价格1.5%计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住宅消费补贴资格的认定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住宅消费补贴的兑现发放。3.延续支持税收优惠。对出售自有住房并......
发布时间:2025.06.14
第九章 质疑与投诉第三十三条 政府采购以及医院自主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的质疑与投诉处理: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给自身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
发布时间: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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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