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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或医务人员虽经病人本人同意拍摄和使用了其肖像,但其后改变使用途径或范围,例如由科研存档转为广告,就构成了对肖像权的侵害。但是凡为了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而非使用公民肖像不可时,未经本人同意使用而使用的,不构成侵权。4.1.7名誉权: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
发布时间:2025.05.07
谈、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制定涉企政策要主动听取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2.继续推进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企业法人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工作,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八)优化政民互......
发布时间:2024.06.05
读长期坚持11积极发现并进行政策实施后解读长期坚持12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举办一次“政府开放日”活动7月底前13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开展一次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培训8月下旬或9月初14政民互动工作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列席街道相关会议长期坚持15信息报送积极向上级党政刊物投稿长期坚持......
发布时间:2024.01.11
意调查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需于政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未采纳的意见,需说明原因。推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相关会议,并将列席代表的意见和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行政决策相关承办单位)(三)持续推进政......
发布时间:2023.09.04
;截至目前,电梯责任保险已实现全覆盖,全面完成了电梯“保险+服务”工作目标。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
发布时间:2023.07.25
部门审核确定。 二、公开主体 本市行政区域内类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三、公开内容 1、单位名称、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和权限,单位领导及分 工,机构设置及职责,办公地点和便......
发布时间:2023.03.01
过36小时,但出现特殊紧急状况的情形除外。 特殊情形主要包括: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布时间:2023.01.31
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六)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七)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前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宏观调控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发布时间:2022.10.14
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以及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等7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同时,将宏观调控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政府内部事务管理决策等排除在《规定》......
发布时间:2022.09.12
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以及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等7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同时,将宏观调控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政府内部事务管理决策等排除在《规定》......
发布时间:2022.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