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737
- 主题分类: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 发布机构: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标 题: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滕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落实枣庄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台账》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滕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落实枣庄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台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23年滕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落实枣庄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台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滕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滕州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和数字化水平,实现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全力加快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积极力量。
一、聚焦重点领域,推动高质量政务公开
(一)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聚焦“强工兴产、项目突破”攻坚行动,推动“633”现代产业,全面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政策、创新成果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强化“放心消费在枣庄”“黄河大集”等活动的公开和解读。聚焦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领域,加大对经济发展相关政策规划恢复和扩大消费有关政策的公开和解读力度。切实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水平,及时解读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等市有关部门单位)
(二)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按要求公开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落实情况和取得成效。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公开上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案件信息。强化政策集成供给,加强惠企系列政策包的权威发布和解读。2023年年底前,优化企业用户空间,实现“一企一档”,推动政策精准匹配、快速直达、一键兑现。(责任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有关部门单位)
(三)围绕民生保障领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和执行情况。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持续公开职业技能培训、城乡公益性岗位、就业创业补贴、灵活就业支持政策等信息。推进义务教育“双减”信息公开,加大对适龄儿童入学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对民办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加强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和公开承诺制度,推动办学资质等信息集中公开。公布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围绕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等住房问题,定期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细化公开住房租赁补贴申领的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情况。做好养老托育相关配套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加大对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监管力度,及时公开监管结果。(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
二、规范行政决策,推动常态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编制本级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并在每年年初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将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以超链接的形式归集展示在专题专栏中,并视情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牵头单位: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承办单位)
(二)持续推进政府决策事项流程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综合选择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了解的途径或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需于政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未采纳的意见,需说明原因。推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相关会议,并将列席代表的意见和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行政决策相关承办单位)
(三)持续推进政策评价效果情况公开。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常态化政策评估机制,选择重点政策,主要从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方面,通过政府开放日、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实施落地情况。深入分析政策评价结果,适情调整政策措施,2023年年底前将政策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行政决策相关承办单位)
三、围绕政策解读,推动便民化政务公开
(一)深化政策集中统一公开。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文件时时归集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按照省政府入库文件标准和分类体系要求,在政府网站规范录入各类现行有效的政府文件,确保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实现与省政府文件库的实时推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聚焦企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探索企业“点餐”、政府“配餐”之路,打造政策文件包,依托相关惠企服务平台和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加强政策精准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二)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明确解读范围,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影响公众权益的政策性文件实施解读。严格解读程序,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做到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深化解读内容,充分收集企业群众需求,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创新解读形式,在使用文字、图片、视频解读的基础上,开展“政策公开讲”,积极运用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方式进行解读。(责任单位:政策文件起草部门)
(三)加强政策咨询回应。不断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中心等各窗口咨询服务水平。持续更新和丰富市政府网站“政策问答平台”常见问题知识库,以更直观、更智能、更便捷的形式解答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并向各咨询窗口实时推送,方便群众政策咨询。对重大政策的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评估,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出席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解读。(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四)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各部门单位要以8月“枣庄政府开放月”为契机,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聚焦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集中开展政府开放活动,现场设置答疑、座谈、活动体验和问卷调查等环节,同时安排相关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疑问,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四、严格规范标准,推动精准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根据重点任务和群众需求,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维护,按要求及时更新,重要信息及时转载,避免出现栏目空白等问题。完善政府网站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加强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提升网站搜索精准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重要信息做到多人审看、专人把关、确保表述规范、内容准确。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平台的网民留言。探索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数据无缝交换,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发布、办事服务同质同效。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动与政务类移动端融合发展,提升“掌上公报”影响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二)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在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的基础上,动态更新事项内容,巩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加强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提高在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的频次,推动公开与基层办事服务深度融合。丰富基层政务公开形式,综合利用政府网站、村(居)微信群、农村(社区)公开栏,以及广播、电视、图书馆、电影下乡等媒介,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教育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村务居务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实行定点公开和定向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
(三)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监督指导,完善公开领域目录,细化公开内容、时限、渠道、主体和范围等,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保密审查、管理维护、咨询回应的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确保栏目清晰、要素齐全、更新及时。着力加强线下公开场所、电话咨询等公开渠道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城乡水务局、滕州供电中心)
(四)推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回复办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助力依申请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深入破解难点问题,着力研究土地征收领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模式,总结梳理答复标准,同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细化公开已批准的土地征收项目信息,缓解土地征收领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压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五、强化工作保障,推动高水平政务公开
(一)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要整合力量,理顺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年度预算。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逐项交接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二)严格督查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定期通报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季度评估、年度评估考核,实时掌握各部门单位任务落实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长期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较多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点对点约谈,并督促做好整改提升工作。市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指导、协调、监督职能,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体系,优化考核方式,加大日常考核比重,采取符合实际的考核办法,切实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三)开展业务培训。各部门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着力增强领导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加大业务骨干培养力度,以实效、实用、实操为导向,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轮岗培训,以干代训等形式,培养一批既懂公开业务又懂网站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四)强化工作落实。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本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于9月20日前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形式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抓好落实,有关工作情况需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落实枣庄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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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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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加强推动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
.锚定“强工兴产、转型突围”目标,聚焦大力实施工业倍增计划、培优育强“6+3”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等重点工作,及时公开产业政策、重点项目、创新成果等信息,做好标志性项目落地、重大政策创新等关键节点的集中宣传推介。 |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市有关部门单位 |
2023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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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强化“放心消费在枣庄”“黄河大集”、旅发大会等活动的公开和解读。聚焦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领域,加大恢复和扩大消费有关政策的公开和解读力度。 |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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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聚焦扩大有效投资,依法依规做好基础设施“七网”、能源“九大工程”等重大项目信息公开。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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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解读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措施 |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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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围绕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重点工作任务,实时发布工作动态及政策信息,加大解读力度,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环境。 |
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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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加强涉及市场主体领域信息公开 |
有序推进国有企业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落实情况和成效公开 |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2023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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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深入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公开上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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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强化政策集成供给,加强“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系列政策包的权威发布和全面解读。2023年年底前,优化企业用户空间,完善“一企一档”功能,推动政策“精准匹配、快速直达、一键兑现”。 |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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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强重要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
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和执行情况。持续做好接诉即办民生诉求解决情况的信息公开。 |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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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针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城乡公益性岗位、就业创业补贴、灵活就业支持政策等信息公开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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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推进义务教育“双减”信息公开,加大适龄儿童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加强民办教育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和公开承诺制度,推进办学资质等信息集中公开。 |
市教育和体育局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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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动态公开九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及时公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做好住房租赁补贴申领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公开。 |
市民政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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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大养老托育有关支持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重点加强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等方面的监管,及时公布监管结果。 |
市民政局、市教育和体育局、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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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围绕政策服务加强发布解读回应 |
持续推进政策集中发布。 |
健全完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文件实时归集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
市政府办公室 |
2023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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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各级各部门按照省政府入库公文标准和分类体系要求,在本级政府、本部门网站规范录入各类现行有效的政府文件,确保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实现与省政府文件库的实时推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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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聚焦企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探索以企业“点餐”、政府“配餐”的方式,打造政策文件包,依托相关惠企服务平台和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加强政策精准公开。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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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效。 |
严格解读程序,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材料不达标不运转。深化解读内容,起草单位要充分收集企业群众需求,针对政策中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事项,进行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 |
政策文件起草部门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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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创新解读形式,在文字、图片、视频解读基础上,开展“政策公开讲”,积极采用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形式进行解读。 |
政策文件起草部门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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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针对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起草单位要通过制作辅导课件等形式,进行详细解读。 |
政策文件起草部门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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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持续加强政策咨询回应。 |
持续优化政策咨询服务,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各窗口咨询服务水平。 |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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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围绕政策服务加强发布解读回应 |
持续加强政策咨询回应。 |
不断更新和丰富市政府网站“政策问答平台”常见问题知识库,以更直观、更智能、更便捷的形式解答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并向各咨询窗口实时推送,方便群众政策咨询。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3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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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起草单位要在各级政府网站政策解读页面公布政策咨询电话,收集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意见、建议。对反映集中、咨询量较大的问题,通过二次解读、发布解答清单等方式进行回应。 |
政策文件起草部门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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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出台重大政策,要加强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评估,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出席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解读。加强对政策发布及施行情况的舆情监测和研判,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
政策文件起草部门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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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确保涉及本地、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热点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应。 |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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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政民互动 |
深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 |
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集成度。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主动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
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承办单位 |
2023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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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单位要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 |
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承办单位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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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持续深化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工作,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
政府办公室、行政决策相关承办单位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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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政民互动 |
深入开展政策评价 |
要建立常态化政策评价机制,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围绕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政府开放日”和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3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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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深入分析政策评价结果,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2023年年底前将政策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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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强化互动主渠道功能 |
统筹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强化结果分析应用。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 |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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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依托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统一的政务征询平台,实现决策草案意见征集、人民意见征集、民意调查、实事项目征集、政府开放活动主题征集等政务工作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的一口归集。 |
市政府办公室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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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深入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将8月份定为“政府开放月”,集中组织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体,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下开放活动。 |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
2023年8月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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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活动主题和场次。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让公众体验政府工作、开展交流互动、收集意见建议,有序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 |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
2023年8月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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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围绕公开规范化夯实工作基础 |
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质效 |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加强部门会商协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持续深化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 |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
2023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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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加大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指导基层政府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细化公开已批准的土地征收项目信息,实现征地信息全覆盖,缓解土地征收领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压力。 |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镇街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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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升级依申请公开信息化管理系统,设置归档、答复时限提醒、数据分析等功能,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信息化办理。 |
市政府办公室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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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 |
根据重点任务和群众需求,实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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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统筹信息公开和安全保密,严格执行公开前审查程序,坚决做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报等平台载体安全保密工作。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的网民留言。 |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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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等全流程管理制度,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
市政府办公室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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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完善信息发布转载审核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积极发掘优秀账号,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竞争力的政务新媒体。 |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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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探索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数据无缝交换,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发布、办事服务同质同效。完善市政府公报数据库,推动与政务类移动端融合发展。 |
市政府办公室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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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围绕公开规范化夯实工作基础 |
持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
巩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持续完善已发布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做好国家新增试点领域信息更新,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 |
各镇街 |
2023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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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强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提高在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的频次,推进公开和基层办事服务的深度融合。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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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进一步丰富基层政务公开形式,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教育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村务居务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综合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村(居)民微信群、农村(社区)公开栏,以及广播、电视、图书馆、电影下乡等媒介,实行定点、定向公开,便于群众获取。 |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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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能源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本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指导,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时限、渠道、主体和范围等。 |
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城乡水务局、滕州供电中心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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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保密审查、管理维护、咨询回应等制度体系,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并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习惯和现实条件,加强现场解答、电话解答等咨询渠道建设。 |
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城乡水务局、滕州供电中心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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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围绕任务落实强化保障措施 |
全要素强化支撑保障 |
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议事协调机制作用,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整合力量,理顺机制,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经费要足额纳入年度预算。 |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
2023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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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要健全完善奖惩机制,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结合季度评估、年度评估,实时掌握各级各部门任务落实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长期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较多的地区和部门负责同志进行点对点约谈。 |
市政府办公室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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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全方位开展培训指导 |
继续做好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人员政务公开通识培训;加大业务骨干培养力度,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以干代训等形式,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 |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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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纵向业务指导,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政务公开水平持续提升。 |
市政府各部门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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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强化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加大对各类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持续擦亮我市政务公开品牌。 |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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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推动工作落实 |
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能,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于本要点发布20个工作日内,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形成工作台账,逐项抓好落实,有关工作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市政府办公室 |
2023年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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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公开,在政府网站开设专题栏目,集中公开本地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
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 |
2023年底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