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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滕市监罚告〔2025〕428号《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滕州市北辛西路1501号)领取《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5.12.16
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上述各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本行政处罚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电话:0632-5570600联系地址:滕州......
发布时间:2025.12.11
因你公司无法取得联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滕市监信责改〔2025〕1112-1 号)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5.11.12
请假申请。人工流产学校给公假7天。(五)喜事假:教职工子女结婚事假4天,兄弟姐妹及其子女结婚事假两天。(六)丧假:父母、公婆去世,丧假从其父母、公婆去世之日起至发丧第二天止,原则上不超过7天,祖父母、岳父母去世3天。本规定自2025年9月30日四届二次教工大会通过后执行。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发布时间:2025.09.30
化布置有亮点、有创新,展现学校及办公室特色。(10分)2、环保性:文化布置体现环保意识,引进绿色。(10分)三、评比时间:每年3月份、9月份四、评选及奖惩方案全校评选出6个“文明办公室”,并奖励。4.对评选结果不佳的办公室在校周全会上予以批评并限时整改。北辛街道中心小学二○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发布时间:2025.09.30
间通过“学校公众平台”发布,同时积极争取各级媒体支持,培养和树立师德典型,形成师德师风建设良好的舆论环境。3、严格考核评估。学校要对教师师德情况逐项量化考评,将“最美前进人”记入教师师德档案,并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度。二〇二年九月三十日2......
发布时间:2025.09.18
4日对你单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滕市监催告〔2025〕8-0804号),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附: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滕市监催告〔2025〕8-0804号)。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2日......
发布时间:2025.09.02
议的同时,提请人民法院决定对其予以逮捕。人民法院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决定逮捕的,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第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社区矫正机构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后三十日内作出裁定,将裁定书送达社区矫正机构和公安机关,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5.08.19
收费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第二十五条 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供热企业不得因部分用户欠交热费,停止向其他已......
发布时间:2025.06.05
收费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第二十五条 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供热企业不得因部分用户欠交热费,停止向其他已......
发布时间:2025.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