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6-00314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1月2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6年01月29日
  • 标  题: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蓝盾钢结构(山东)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3MACH9K948W

法定代表人:褚昭宇

住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善南街道益康大道858-2号

本局于2025年7月4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滕市监处罚〔2025〕190号),已于2025年7月14日依法送达给你(单位)。于2025年12月26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滕市监罚催〔2025〕1226-1号),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滕市监罚催〔2025〕1226-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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