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3676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11月1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11月12日
  • 标  题: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

枣庄鲁化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所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已被发证机关注销,且通过公司登记住所无法联系你公司。你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7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因你公司无法取得联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市监信责改〔2025〕1112-1号)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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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滕市监信责改〔2025〕1112-1 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