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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暨产教融合项目工地A楼二层公卫安装排水管时,被切割机切的碎片崩伤右眼”为由向我局提出个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你(单位)举证相关材料,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将以下材料送达我机关:(1)事发当天王颖颖工作、考勤情况;(2)王颖颖受伤经过及救治过程;(3)如果你(单位)认为王颖颖受伤不是工伤......
发布时间:2026.01.20
号),内容是:吊销营业执照。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如对上述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发布时间:2026.01.19
目前,有以下14家已办理稳岗返还补贴的企业,未能提供正确的银行公户信息,导致补贴无法正确发放,请在收到本通告15个工作日内,与市公共就业中心失业人员服务室(电话:5512476)联系,提供正确的银行公户信息,如存在银行账户异常等情况,也请及时告知。逾期不与失业人员服务室联系的企业,视为放弃此次......
发布时间:2026.01.12
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依法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12000元罚款。本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行......
发布时间:2025.12.30
在滕州市东沙河街道枣庄技师学院项目部进行木工支混胶带时,从架上摔下受伤”为由向我局提出个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你(单位)举证相关材料,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20日内,将以下材料送达我机关:(1)事发当天王业龙工作、考勤情况;(2)王业龙受伤经过及救治过程;(3)如果你(单位)认为王业龙受伤不是工......
发布时间:2025.12.26
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催告履行,限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本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
发布时间:2025.11.13
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后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学校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同意公开的,予以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或第三方未在收到书面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学校于 7 个工作日内请示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当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主管部门认为不公开......
发布时间:2025.11.12
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后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学校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第三方同意公开的,予以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或第三方未在收到书面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学校于 7 个工作日内请示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当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主管部门认为不公开......
发布时间:2025.11.06
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依法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12000元罚款。本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
发布时间:2025.10.31
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依法改正违法行为;2、处以12000元罚款。本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自......
发布时间:202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