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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催告履行,限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本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日 ......
发布时间:2026.03.03
检查人员进入定点医药机构现场和关联场所检查;(二)阻碍监督检查人员询问有关人员,授意有关人员不配合调查,或者组织有关人员串供;(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者未在监督检查人员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含电子资料、视频监控等),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情况;(四)拒绝、阻碍监督检......
发布时间:2026.02.14
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滕州市北辛中路1699号,北辛中路与新兴北路十字交叉路口东南B楼四楼仲裁庭),联系电话:5532705。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发布时间:2026.02.12
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滕州市北辛中路1699号,北辛中路与新兴北路十字交叉路口东南B楼四楼仲裁庭),联系电话:5532705。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发布时间:2026.02.12
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滕州市北辛中路1699号,北辛中路与新兴北路十字交叉路口东南B楼四楼仲裁庭),联系电话:5532705。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发布时间:2026.02.12
支付申请人的工资,6月份工资2800元,7月份工资5000元,8月份工资5000元,9月份工资5000元,10月份工资5000元。2、裁定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以个各种理由拖欠工资的一次性补偿金5500元。3、确认劳动关系(2025年9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答辩通知书、申请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
发布时间:2026.02.02
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滕州市北辛中路1699号,北辛中路与新兴北路十字交叉路口东南B楼四楼仲裁庭),联系电话:5532705。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二六年二月二日......
发布时间:2026.02.02
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有关人民政府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研究办理。书面审查建议应当写明建议审查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名称,建议审查的事项和理由、审查建议人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第十四条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应当对书面审查建议进行研究,发现书面审查建议不符合......
发布时间:2026.01.26
草单位对公开征集的意见建议应当研究论证,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建议,完善规范性文件草案。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反馈并说明理由。第十九条规范性文件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可能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起草单位应当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6.01.26
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纠正的,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予以纠正。第三十条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作出的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其提出并说明理由,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处理。第三十一条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发现行政执法机关拒不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或者行政执法行为存在突出问题的,可以在一定......
发布时间:2026.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