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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已构建形成了“1+2+N”制度体系(“1”是指职代会这一基本形式,“2”是指厂务公开、职工董(监)事两项制度,“N”是指企业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民主恳谈会、职工议事会等其他形式)。“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包括经营管理者与劳动者在内的全体职工通......
发布时间:2026.01.15
训、资料印制等工作。近年来,累计印制《工会法》《山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职工维权手册》《劳动合同法解读》等普法资料2万余册,为普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此外,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和社会资源,探索“工会......
发布时间:2025.09.11
市认真贯彻“两规划一清单”精神,扎实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以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诉求为落脚点,以规范职代会、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建全沟通协商机制等为载体,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和企业健康发展,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
发布时间:2024.09.14
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九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发布时间:2019.07.19
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发布时间:201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