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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我市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为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从源头上禁止各类火源进山入林,严防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在森林防火期......
发布时间:2023.11.08
关于防火期内严禁实施易引发森林火灾行为的通告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我市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为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从源头上禁止各类火源进山入林,严防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
发布时间:2023.11.08
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我市进入新一轮森林防火期。为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从源头上禁止各类火源进山入林,严防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在森林防火期......
发布时间:2023.11.01
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一、禁火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 二、禁火范围:全......
发布时间:2021.11.04
范和扑火抢险动态。市森防指做好赴火场协助指导森林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各级政府应组织有关防火责任单位,深入一线,进村入户,进行野外火源巡查。采取广播、电视、报刊和板报等多种宣传形式,全面开展各项防火宣传。在滕州市主要媒体发布红色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
发布时间:2021.01.05
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一、禁火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林地、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
发布时间:20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