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2条 用时0.012秒
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 》15.《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16.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17.《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18.《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 19.《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四、执法程序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五、监督途径(一)监督和投诉......
发布时间:2024.09.23
护措施。灯箱、橱窗、大型高立柱、楼(屋)顶等较大体积的户外广告设施,须标明制作单位名称。第十八条 户外广告和招牌标识标志用字应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经营性服务场所、公共区域(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使用宗教标识......
发布时间:2024.09.03
可公开发表。 8.标明课题研究的支持者。要以明确方式标明为课题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非课题组个人和集体。 9.正确表达科研成果。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规范使用中国语言文字、标点符号、数字及外国语言文字。 10.遵守财务规章制度。合理有效使用课题经费,不得滥用和挪用。课题结题......
发布时间:2022.09.19
作档案是否按评估三级指标分门别类规范工整整理,档案资料是否规范、完善和齐全。 (五)环境创建 1.设立宣传栏,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 2.单位各科室、会议室和服务窗口摆放“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等提示语桌牌,......
发布时间:2018.11.28
为全面贯彻《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充分发挥学校语言文字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滕教函字〔2018〕94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抽调省级普通话测试员、省级书协会员等组成评审组于2018年11月1日至6日对申报的17所学校进行了评估验收,经过听、看、查、谈、测、......
发布时间:2018.11.12
市语委办、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啄木鸟行动”社会用字情况调查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和目标 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对学校驻地及周边户外广告牌匾社会用字,包括单位名称牌、指示牌、标志牌、广告、店名、招牌及......
发布时间:2018.10.31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做好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滕州市体育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公布如下: 组 长:王介贞 副组长:李守元 ......
发布时间:2018.10.18
办中小学及幼儿园: 2018年9月的第三周是全国第21届推普宣传活动周,为落实省市有关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精神,在广大师生中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习惯,不断增强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根据《滕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1届推普周宣传活动通知》内容要求,滕州市教育局决定举办以......
发布时间:2018.09.21
点和教育热点,设计好符合单位实际特点和亮点的推普活动方案。学校少先队组织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实践活动,引领青少年不断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各单位可以开展普通话演讲比赛、推普手抄报大赛、推普征文评选、推普班会、评选推普标兵等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可以利用国家三类城市语......
发布时间:2018.09.21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教语用〔2017〕2号)及《关于开展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语用函〔2017〕1号)目标任务,根据枣庄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现就做好滕州市2018年普通话普及情况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 ......
发布时间:2018.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