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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规划已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63.75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庄居民点的四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本规划耕地保有量87.52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3)未经批准,不......
发布时间:2026.01.13
案已收悉,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立足市住建局的职责,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如下:一、我市城区道路建设情况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城区道路都面临着交通通行压力,为着力解决我市城市交通拥堵的现状,市住建局在实施深化城市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中开展了城区道路通行......
发布时间:2025.11.21
1)本规划已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187.98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庄居民点的四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本规划耕地保有量217.04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3)未经批准,不......
发布时间:2025.11.12
带进行拆除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予以落实、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城区道路交通通行压力增加,尤其是每天早、晚高峰时段,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拥堵现象。善国路作为我市贯穿南北的城区主干道,道路沿线密......
发布时间:2025.07.22
高城市公共服务效能。(二)强化停车泊位扩容增量。开展起底式摸排调研,充分发掘全市闲置地带,科学设置停车场(位),发挥闲置资源作用,提升车位保有量。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从2021年起,先后对城区18条道路实施了人行道改造提升,完成了府前路、鲁班大道等27处林萌停车场建设,加大路侧停车位挖潜......
发布时间:2025.07.21
保护(1)本规划范围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45.94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域四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规划范围内耕地保有量158.65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 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3)未经批准......
发布时间:2025.06.12
一、农业空间保护(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0.55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庄居民点外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本村耕地保有量54.33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3)未经批准,不得......
发布时间:2025.06.10
答:耕地保有量,即耕地总量,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的耕地总数量,它等于上一年结转的耕地数量扣除年内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的数量,扣除年内农业结构调整占用和生态退耕的数量,加上年内土地开发、复垦和土地整理增加的耕地数量。...
发布时间:2025.04.07
15.保障粮食安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守住管好柴胡店镇粮仓。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严禁非粮化、非农化,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16.发展特色产业。发挥刘村、沙庄等产业强村的示范作用,做优酥梨、苹果、葡萄等产业。坚持品牌化、链条式推进梨产业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5.03.31
1)本规划已落实上位规划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187.41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庄居民点的四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2)本规划耕地保有量217.05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3)未经批准,不......
发布时间:2025.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