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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9号。联系电话:0632—5503279。逾期不提供有效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026年1月14日 注:举证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举证单位,一份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留存。......
发布时间:2026.01.20
1699号。联系电话:0632—5503279。逾期不提供有效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2025年12月18日 注:举证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举证单位,一份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留存。......
发布时间:2025.12.26
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滕州市北辛中路1699号,北辛中路与新兴北路十字交叉路口东南B楼四楼仲裁庭),联系电话:5532705。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发布时间:2025.12.19
: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滕州市北辛中路1699号,北辛中路与新兴北路十字交叉路口东南B楼四楼仲裁庭),联系电话:5532705。请按规定进行答辩、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活动,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滕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发布时间:2025.12.08
发布之日起计算。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的,视为无异议。特此公示。联系电话:0632-5813176,联系地址:滕州市学院中路2516号。附件:附件1.拟征收土地勘测定......
发布时间:2025.12.08
铁某某的证言,其在请托杨某某提供帮助时,二人就口头约定过会有好处费。铁某某向杨某某交付60万元并非出于压力、无奈、不情愿,而是心甘情愿。综合相关证据,杨某某不具有索贿情节。第二,杨某某不属于“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的情形。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
发布时间:2025.12.03
请行政调解。当事人书面申请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基本情况、对方当事人有关情况;(二)行政调解请求、事实和理由;(三)相关证据;(四)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申请日期。当事人口头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记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行政调解的请求、事实和理由。第二十二条行......
发布时间:2025.12.02
索征集说明1.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线索征集,对举报人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问题线索将认真核实、依法处理。2.为使反映线索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鼓励实名举报,详细提供问题线索相关事实、证据材料及联系方式,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特此通告。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2日......
发布时间:2025.12.02
发布之日起计算。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的,视为无异议。特此公示。联系电话:0632-5813176,联系地址:滕州市学院中路2516号。附件:附件1.拟征收土地勘测定......
发布时间:2025.12.02
发布之日起计算。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的,视为无异议。特此公示。联系电话:0632-5813176,联系地址:滕州市学院中路2516号。附件:附件1.拟征收土地勘测定......
发布时间:2025.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