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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行政、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2.【省政府规章】《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2019年12月省政府令第327号)第十五条第一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加强对非道路......
发布时间:2025.05.08
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
发布时间:2025.04.15
染的重要来源之一。确保尾气达标排放,是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近期检查发现,部分柴油货车车主擅自拆除、闲置、改装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装置或者破坏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导致尾气处理装置(SCR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少喷或不喷尿素),尾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之一氮氧化物不能有效......
发布时间:2025.03.07
工作作出系统安排部署。孔维刚在讲话中指出,要持续开展污染防治,切实抓好“散乱污”企业整顿、扬尘污染防控、烟花爆竹管控、散煤治理、涉水涉气污染等防治重点,治乱排、严监管、防变量,确保环境持续改善;要积极落实非法集资防范工作,加强风险排查,针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问题做到风......
发布时间:2024.08.19
逐步提高火电、煤炭、建材(含砂石骨料)等行业大宗货物清洁方式运输的比例,目前已与25家重点用车单位签订环保达标用车责任书,持续加强运输车辆排气污染防治力度。抓实抓细,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我市以全市建筑工地、矿山、市政工程使用的工程机械为重点,开展全域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情况排查......
发布时间:2024.06.04
加强联动,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全方位做好工作闭环。对重点道路污染进行治理,对辖区内涉水、涉气污染整治到位,坚决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出现反弹现象。三是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真心实意解问题。要提高社区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多样化志愿活动......
发布时间:2024.05.13
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切实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以下机动车排放黑烟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备, 将根据电子抓拍监控记录,对行驶的......
发布时间:2021.05.19
年以来,我市环保工作紧紧围绕“以发展促环保、以服务促环保、以监管促环保”的主方向,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治,强化执法、优化服务,不断深化水、气污染治理。此外,我市还出台环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强化“店小二”服务意识,通过开通网络“环保直通车”、与企业结对帮扶、实行“差异化......
发布时间:2019.06.27
按照规定仍由环境保护部门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了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的水、气污染防治措施由建设单位验收,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由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即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发布时间:2018.06.19
均采取分段售票制,共投放气电混合公交车50部,建设城乡公交候车亭20个、站点牌240个,服务沿线10个镇街,惠及80余万群众。同时,为了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提升空气质量、保障群众更加舒适便捷出行,我市果断淘汰全市公交黄标车,并一次性投入7900余万元,更新更换178辆新能源公交车,其中......
发布时间:2015.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