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5条 用时0.016秒
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 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主体类型......
发布时间:2025.05.28
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不到位,小过重罚、重责轻罚、一律顶格、类案不同罚等;包容审慎执法理念树得不牢,未执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等制度;行刑衔接制度落实不到位该移送的案件不移送、该接收的案件不接收,以罚代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该公示的不公示,全过程......
发布时间:2025.05.16
法规的行为。(2)土地违法行为必须是侵犯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所保护的土地关系和土地管理秩序,对社会造成了某种危害。(3)土地违法行为必须是行为人出于故意或过失,如果是过失,就不一定有主观过错,可改为多数有主观方面的过错。(4)土地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发布时间:2024.11.22
局严格按照规定,不仅仅依据“间隔少于15天”,还要结合所住医院、主要诊断,以及患者病历、诊疗记录、费用清单等材料,综合审核认定。只有确实存在主观过错,且全部符合规定情形的才会被认定为“分解住院”。目前,我市医共体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为不同医院之间患者转诊,仅这一条就不符合认定分解住院......
发布时间:2024.07.03
安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认定标签、说明书瑕疵,应当综合考虑标注内容与食品安全的关联性、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理解和选择等因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标签、说明书瑕疵:(一)文字、符号、......
发布时间:2024.03.01
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四)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五)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六)违法行为超过法定追究时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处罚的其他情形。第八......
发布时间:2023.10.28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第三十四条行政......
发布时间:2023.09.14
采取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严格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违法行为、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主观过错程度、违法行为表现形式、改正违法行为措施和效果等因素综合确定处罚标准,切实避免执法随意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
发布时间:2023.07.17
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第十二章 附则第七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申请人,包括设立登记时的申请人、依法设立后的市场主体。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3.02
化了网络餐饮服务的经营环境。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落实新法中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首违不罚”“无主观过错不罚”等规定,综合考虑违法事实、情节、危害程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从旧兼从轻”原则,增强行政处罚的温度,做到审慎监管。我局共办理简......
发布时间:202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