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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70481/2022-14774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2-01-14 发布日期 2022-01-14
发文机关 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诉求;承办单位;工作机制;建设问题;满意度;实施意见;序号企业名称
发文字号 滕政办发〔2022〕1号 有效性 有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全市“企呼政应、接诉即办”
企业诉求解决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通知

滕政办发〔20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关于建立全市“企呼政应、接诉即办”企业诉求解决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建立全市“企呼政应、接诉即办”企业诉求解决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我市企业高质量发展和项目高质量建设,全力打造“企呼政应、接诉即办”的营商环境滕州品牌。依据中央、省委、枣庄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重点工作提升年”为抓手,深入实施全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部署对全市所有企业(含已签约即将落地企业)发展遇到的“中梗阻”实行市镇(街)联动、顶格协调、提级办理,建立企业诉求解决工作机制,强化全生命周期服务意识,以精准供给促进营商环境大提升

二、工作机制

(一)问题征询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镇街要建立企业发展、项目建设问题征询收集工作机制,确定分类标准,明确问题征询专员,建立问题台账。每周向辖区企业、项目征询问题不少于一次,问题征询范围主要包括企业发展、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政府层面解决的问题。问题征询分析汇总后每周报市政府事务推进中心(以下简称推进中心)汇总。

(二)分类处置

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企业、项目属地镇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级可以解决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协调解决;本级不能解决的,报推进中心汇总,由推进中心向相关单位派单予以解决,同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予以协调;确需市政府层面综合协调的,由推进中心上报市政府研究解决。

1.会商研判。由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等单位组建“企呼政应、接诉即办”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由推进中心负责,依托“e呼善应”平台成立市级平台,充实完善数字赋能“政策超市”。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现场督办推进工作。

2.精准派单。对政策明确、能依据政策库作出答复的咨询类涉企事项要即时答复;对不能即时答复的求助类、建议类、投诉类事项,要建立精准派单机制,制定权责对等、职责清晰的派单目录,明确各类诉求的承办单位,确保第一时间转办。

3.首接负责。各承办单位要明确专人,第一时间接收、核实企业诉求,认真负责办理,并及时回复市级平台。对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诉求办理事项,由平台确定首接单位,牵头协调办理,其他单位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得推诿。

(三)限时办结

负责解决问题的相关单位接到承办工单后,应立即深入现场解决问题,于5个工作日内将问题解决结果报推进中心,并申请销号;短期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制定解决方案,明确办结时限,推进中心跟踪督导,直至问题解决销号。

1.快速响应。承办单位在接到工单后,应立即启动程序,明确专人深入企业,详细了解诉求情况。

2.高效办理。对于企业反映的诉求,承办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能当天解决的,当天解决;当天解决不了的,5个工作日内拿出解决方案并解决,原则上不得延期;如延期解决需在解决方案里附上说明。

3.及时反馈。承办单位要坚持“全面、准确、真实”的原则,在规定时限内将问题解决情况答复企业,并同时反馈至市级平台。

(四)现场推进

坚持“一线工作法”,对问题解决进展缓慢的,由推进中心深入一线督导解决;对问题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由市政府领导深入一线督导解决,通过现场办公会形式了解企业、项目问题情况,现场解决问题,同时调研企业和项目单位问题征询及问题解决情况,并听取企业、项目单位有关意见建议。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深入企业、项目现场督导至少一天,其他市政府领导每月不少于两天。

1.平台跟踪。企业诉求受理后,市级“企呼政应、接诉即办”平台将全程跟踪落实情况。

2.督办亮牌。企业诉求办理实行“红黄绿”牌制度,如承办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级平台反馈办理情况,平台发通知督办,并亮“黄牌”;连续两次被亮“黄牌”的单位,予以“红牌”警示,由市级专班约谈其分管负责人;连续两次“红牌”警示的单位,由市政府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3.办结核查。承办单位经两次办理答复后,企业仍不满意的,填写《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不满意诉求审核反馈表》,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市级专班,由专班提出核查意见。

(五)评价督导

为严格落实企业诉求全流程解决机制,提升各镇街、市直部门“抓项目、强企业、优环境”的积极性,推进中心建立问题销号管理制度,每月对问题解决情况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同时向问题征询企业下发评价问卷并收集汇总。推进中心承担企业诉求解决工作机制运行日常工作,对问题征询、分类处置、限时办结、评价督导等情况进行调度管理,每月调度各镇街,市直部门问题征询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强化对问题解决工作完成情况的闭环管理、过程管控。

1.过程评价。企业诉求实行一事一评估制度,承办单位办理完成后,市级平台将进行电话回访并测评满意度。对不满意的诉求事项,当日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承办单位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并反馈。

2.综合评价。推进中心对诉求事项办理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度一测评、半年一排名、年终总评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纳入对镇(街)、市直部门(单位)、驻滕单位年度综合考核。

3.追责问责。对未与企业沟通回复却反馈为已沟通、已回复等提供虚假信息或限定时间内未办理落实到位、承办单位与协办部门单位推诿扯皮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年度测评后两位的镇街和市直部门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情况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滕州市“企呼政应、接诉即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项工作开展。

2.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企呼政应、接诉即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办理科室及人员,落实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制定服务清单,确保按时办理、答复和反馈。

3.强化宣传引导。推进中心要立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需要,探索建立圆桌会议、亲清茶座、入企检查事前报备、啄木鸟行动等工作制度,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营商环境重点部位开展测评,创新成立全市营商环境暨群众满意度督导评价团、综合服务团,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各镇(街)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加强对“企呼政应、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和诉求反映渠道的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工作推进会、企业培训会、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不断增强有关单位和市场主体的知晓度、参与度,实现各类企业广泛覆盖,确保各企业应知尽知、各单位应入尽入。


附件:1.企业发展、项目建设问题诉求解决工作机制示意图

2.企业发展、项目建设问题台账

3.企业发展、项目建设问题转办清单

4.企业发展、项目建设问题解决反馈表

5.企业发展、项目建设问题解决情况满意度评价表


附件1




附件2


企业发展、项目建设问题台账


提报单位:                                                            提报时间:

序号

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困难、诉求描述

建议解决部门

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问题描述应符合政策要求,简明、准确





























附件3


企业发展、项目建设问题转办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困难、诉求描述

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议解决部门






















附件4


企业发展、项目建设问题解决反馈表


提报单位:                                                            提报时间:

序号

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困难、诉求描述

是否解决

解决方式

所属镇街(部门)

镇街(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备注










































附件5


企业发展、项目建设问题解决情况满意度评价表


提报单位:                                                            提报时间:

序号

问题描述

解决情况

解决部门

满意度评价

意见建议





1.非常满意

2.比较满意

3.基本满意

4.不满意




















备注:满意度评价按满意程度直接划“✔”


文件文字版:

滕政办发〔2022〕1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全市“企呼政应、接诉即办”企业诉求解决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通知.docx

文件PDF版:

滕政办发〔2022〕1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全市“企呼政应、接诉即办”企业诉求解决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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