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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政办字〔2015〕251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枣庄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字〔2020〕3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滕州和谐使者”,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在滕州地区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达一定年限,成绩突出、引领示范作......
发布时间:2022.05.24
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枣庄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枣庄市政府2号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动态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动态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09
机关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市司法局会同市委编办确定,必要时,市司法局、市委编办提请市政府作出决定。 该《办法》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政府予以教育或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改正;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
发布时间:2019.07.18
印发《滕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问责办法》,明确规定对创卫工作不力,违反创卫相关要求,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依照本办法对责任单位或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办法明确,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问责工作由市纪委负责,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问责由市纪委负责落实,其他......
发布时间:2016.08.04
州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着力破解这些城市管理中的难题。 据了解,“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单位在按照本办法划定的门前责任区范围内,对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承担管理维护的制度。它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具有重要的积极作......
发布时间:2016.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