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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我市人社部门获悉,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市自2025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此次调整的范围为:2024年12月31日前,领取伤......
发布时间:2025.12.04
深入调研了各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目前的运营情况、收费管理情况、成本投资情况、存在困难及问题等,同时,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的定价流程进行了详细告知。与会人员依次对会议内容发表了意见建议。下一步,市发改局将会积极配合市民政局全力做好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及定价管理工......
发布时间:2024.09.29
感、幸福感提供了保障。 在完备的服务体系推动下,我市创新开展退役军人工作。其中,在优抚褒扬纪念工作上,按月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金、护理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共计1.5亿元,帮扶救助困难退役军人331名210余万元;新增办理补评残、带病回乡、60周岁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等503人。在双拥共建......
发布时间:2022.02.25
9月9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切实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我市从今年1月1日起,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增加。这是我市连续13年提高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标准。 此次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的具体标准为:按照......
发布时间:2017.09.12
为切实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8月28日,市人社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再次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已是我市连续第11年提高工伤待遇标准,调整范围为2014年12月31日前享受相关待遇人员。 这次调整工......
发布时间:2015.08.31
近日,从市人社局传来喜讯,我市连续第10年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范围为2013年12月31日前享受相关待遇人员。 此次调整标准是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276元、266元、256元、246元的标准增加;生活护理费分为生......
发布时间:2014.09.22
为切实保障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近日,我市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再次进行调整。这是我市连续9年提高此项待遇标准,此次调整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享受相关待遇人员。 这次调整具体标准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
发布时间:2013.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