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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市局机关设有科室所队,在各镇街设有派出所。(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意见和措施;领导、监督和检查本市公安工作。(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式,制定对策,及时......
发布时间:2025.09.30
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维护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严禁中心城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我市已于2017年3月完成了东至京台高速公路,西至鲁班大道,南......
发布时间:2025.09.24
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维护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严禁中心城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我市已于2017年3月完成了东至京台高速公路,西至鲁班大道,南......
发布时间:2025.09.24
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其他全市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三)各镇(街)、市政府各部......
发布时间:2025.05.06
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其他全市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三)各镇(街)、市政府各部......
发布时间:2025.04.27
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市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三)各镇(街......
发布时间:2024.07.10
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市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三)各镇(街......
发布时间:2024.05.13
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市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三)各镇(街......
发布时间:2024.05.13
法院、人民检察院:会同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对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共同完善重大案件会商机制,联合开展相关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为案件查处提供指导。(五)公安机关:加强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伪造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
发布时间:2023.08.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就划定滕州市行政区内水文站点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范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范围 (一)划定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范围的水文站点 ......
发布时间:2023.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