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政办发〔2024〕10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
滕政办发〔2024〕1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已经市委同意,现予印发。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滕州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目录清单
1.关于规范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承办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2.滕州市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局部修订(承办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滕州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承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4.滕州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3-2025年)(承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5.滕州市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承办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工作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对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完成决策草案起草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出台。
(二)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及时调整决策目录清单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
市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市政府常务会议2024年度学习法律法规采取会议学法和法治专题讲座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
二、学法内容
(一)第一季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3.《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二)第二季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三)第三季度(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山东省水资源条例》
2.《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四)第四季度(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专题学法
根据2024年度全市法治建设工作需要,择机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法治专题讲座,上半年、下半年各举办一次。
四、相关要求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法治专题讲座可在学法内容中酌情安排,也可另行选择学法专题,由相关责任单位提请市政府同意后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市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各系统各领域的其他全市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