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81/2025-0039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4-27 | 发布日期 | 2025-04-27 |
发文机关 | 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
发文字号 | 滕政办发〔2025〕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
2025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
滕政办发〔2025〕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2025年度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滕州市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目录清单
1.滕州市依法加强殡仪专用车辆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2.滕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承办单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3.滕州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2021-2035年)(承办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滕州市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5年)(承办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
二、相关要求
(一)各承办单位对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完成决策草案起草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出台。
(二)列入决策事项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及时调整决策目录清单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
市政府常务会议2025年度学法计划
一、总体安排
市政府常务会议2025年度学习法律法规采取会议学法和法治专题讲座两种方式进行。全年计划安排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
二、学法内容
(一)第一季度(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二)第二季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三)第三季度(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市农业农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4.《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四)第四季度(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三、专题学法
根据2025年度全市法治建设工作需要,择机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法治专题讲座,上半年、下半年各举办一次。
四、相关要求
(一)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法治专题讲座可在学法内容中酌情安排,也可另行选择学法专题,由相关责任单位提请市政府同意后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市政府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二)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根据本计划提前确定主讲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准确理解法律要义,认真准备学法内容,保证学法质量。其他全市性学法活动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实施。
(三)各镇(街)、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参照本计划,结合本系统新法新规和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学习与培训计划,认真抓好学法活动的组织和落实,确保学习培训与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学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文件文字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2025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市政府常务会议2025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