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220条 用时0.013秒
政执法主体资格,现予以公布。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定行政机关(53个)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滕州市能源局、滕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滕州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滕州市科学技术局(滕州市外国专家局)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滕州市公安局及其所属派出机构滕州市民政局滕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1.07
政执法主体资格,现予以公布。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定行政机关(53个)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滕州市能源局、滕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滕州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滕州市科学技术局(滕州市外国专家局)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滕州市公安局及其所属派出机构滕州市民政局滕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1.07
遵循依法保护、科学规划、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社会参与、融合发展的原则。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型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等。第五条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是中小型遗址保护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协调、管理本行......
发布时间:2025.12.30
议 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关注。针对提案内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高度重视,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民生、促进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近年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
发布时间:2025.11.20
11月1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晓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听取全市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宅基地管理、枣庄工程技师学院暨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引企入校”、《滕......
发布时间:2025.11.13
遵循依法保护、科学规划、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社会参与、融合发展的原则。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型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等。第五条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是中小型遗址保护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协调、管理本行......
发布时间:2025.10.30
面提升我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1-2025年)》《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枣庄市“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一、防灾减灾形......
发布时间:2025.10.27
旅游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滕政发〔2024〕1号)。六、废止《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局<滕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滕政办发〔2024〕2号)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滕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9月24日 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中......
发布时间:2025.09.24
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墨子科技文化城旅游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滕政发〔2024〕1号)、《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局<滕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滕政办发〔2024〕2号)等文件。解读机关:滕州市司法局解 读 人:李政隆咨询电话:5580558......
发布时间:2025.09.24
旅游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滕政发〔2024〕1号)。六、废止《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和改革局<滕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滕政办发〔2024〕2号)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滕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9月24日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中心城区非法占地、......
发布时间:202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