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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畜牧兽医部门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七十四条2.《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四条第一款3.《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二款4.《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条第二款5.《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6.《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
发布时间:2025.07.21
个方面。《通知》措施将带来哪些制度型开放红利?帮助企业降本增效。优化国际中转集拼平台运作模式,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港口码头“区港”一体化管理,认可境外检疫电子监管信息等,有效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加强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支持自贸试验区结合产......
发布时间:2025.07.05
急处置工作。(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免疫、检疫管理等工作,指导狂犬、疫犬、无主犬尸无害化处理,做好犬只疫情监测、预防、控制,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疫情信息。(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犬只......
发布时间:2025.05.06
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乳品质量安......
发布时间:2025.04.15
展相关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分别负责依法查处养犬影响市容卫生行为、犬只免疫和检疫管理、犬只经营活动监督管理、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接种和狂犬病疫情监测预警等工作。违反《枣庄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的,由相关行政机关给予责令限期改正......
发布时间:2025.03.24
急处置工作。(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免疫、检疫管理等工作,指导狂犬、疫犬、无主犬尸无害化处理,做好犬只疫情监测、预防、控制,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疫情信息。(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犬只......
发布时间:2025.03.21
程序,经个人申报、市级审核和省级确认,决定任命李冰、李岩、王华、许西奎、朱文静5名同志为滕州市渔业官方兽医。各渔业官方兽医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山东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办法》等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滕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15日......
发布时间:2024.08.15
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条第二款第七十四条2.《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四条第一款3.《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4.《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条第二款5.《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6.《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
发布时间:2024.05.13
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肉类出厂应附有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猪肉产品更加严格,产品出厂必须具备“两章两证一报告”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合格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8
况分别予以销毁或者隔离治疗。对可能被传染的实验动物,进行紧急预防接种,对饲育室内外可能被污染的区域采取严格消毒措施,并报告上级补充实验动物管理部门和当地动物检疫、卫生防疫单位,采取紧急预防措施,防止疫病蔓延。《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由管理实验动物工......
发布时间:2023.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