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58条 用时0.02秒
日内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联系电话:0632-5570600;联系地址:枣庄市滕州市北辛西路1501号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科办公室。 附件1: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6.01.19
证。承办部门应当集体研究,提出办理意见,经审批作出复审、复核决定。决定应当送达申请人,抄送相关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复审、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复审、复核机关经审查认定处理决定有错误或者不当的,应当依法撤销、变更原处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理机关及时予以纠正。复审、复......
发布时间:2025.06.03
法律法规规定、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涵盖或替代以及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的458件文件宣布废止和失效。废止和失效的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废止和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 滕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7日 附件宣布废止和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 ......
发布时间:2025.04.18
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等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
发布时间:2025.01.20
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等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
发布时间:2024.12.26
日起六十日内向滕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
发布时间:2024.12.26
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等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
发布时间:2024.12.26
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等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
发布时间:2024.12.19
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等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
发布时间:2024.12.19
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等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
发布时间:2024.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