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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号)。经调查,你单位存在未依法为职工侯振宗办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社会保险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依法为职工侯振......
发布时间:2025.12.26
2个月后办理参保缴费的,按普通居民缴费及享受待遇规定执行。另外,自2025年起,集中缴费期内(每年9月—12月)出生的新生儿,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3、灵活就业人员按什么标准缴纳职工医保?答: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
发布时间:2025.12.19
工医保参保人员微信搜索“枣庄医保”小程序,使用“个账共济”中“添加家庭成员”功能,完善家庭成员信息后提交。(2)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时,使用“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选择“家庭共济缴费”功能办理。四、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政策1、门诊待遇(1)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居民在基层......
发布时间:2025.12.09
在村委会、文化广场、村超市、集市等重点区域,悬挂“头等大事交医保,老人小孩不能少”等醒目条幅,村务公开栏内整齐张贴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指南,清晰标注个人缴费标准及集中征缴期限。工作人员发放《医保缴费指南》、《老年人居民医保缴费提醒》,用“家常话”解读门诊报销扩容、异地......
发布时间:2025.12.05
滕州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工作已经开始啦!一、集中征缴期集中征缴时间为2025年11月初至12月31日,按时连续缴费的参保人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缴费标准按照《枣庄市医疗保障局枣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5〕29号做好城乡居民......
发布时间:2025.11.25
程序,使用“个账共济”中“添加家庭成员”功能,完善家庭成员信息,提交成功后设置家庭成员“消费可用限额”;(2)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使用“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选择“家庭共济缴费”功能办理。七、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政策1、门诊待遇(1)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居民在基层定......
发布时间:2025.11.24
滕州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工作已经开始一、集中征缴期集中征缴时间为2025年11月初至12月31日,按时连续缴费的参保人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缴费标准按照《枣庄市医疗保障局枣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5〕29号做好城乡居民基本......
发布时间:2025.11.21
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发放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社会保险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
发布时间:2025.11.21
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发放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社会保险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
发布时间:2025.11.21
滕州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工作已经开始啦!一、集中征缴期集中征缴时间为2025年11月初至12月31日,按时连续缴费的参保人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二、缴费标准按照《枣庄市医疗保障局枣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5〕29号做好城乡居民......
发布时间:2025.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