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滕州医保”微信视频号开展医保政策宣传直播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挥“互联网+医保服务”优势,将医保政策宣传搬上“云平台”,为群众提供“面对面”和“零距离”服务。

医保局 赵浚汝、医保局 满建国、西岗镇 赵艳峰
医保热点问题解答

答:可以补缴,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4〕90号)文件规定,自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断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也就是说您可以按照400元的标准补交,交完3个月后就能正常使用了。

答:目前刚出生的新生儿未落户前,可以凭出生证明在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滕州市妇幼保健院医保窗口、政务大厅医保窗口或者各镇街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也可以通过“爱山东”app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模块办理,通过税务小程序完成缴费,落户后还需要到医保窗口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不满12个月办理参保缴费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超过12个月后办理参保缴费的,按普通居民缴费及享受待遇规定执行。
另外,自2025年起,集中缴费期内(每年9月—12月)出生的新生儿,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

答: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7%缴纳职工医保费(不建立个人账户),也可按9%缴纳职工医保费(其中2%划入个人账户),享受职工医保和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答:新参保的居民线下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也可通过手机微信搜索“枣庄医保”小程序,在办事大厅-我要办事,选择“居民医疗参保登记”,按程序完善信息后,即可登记成功。新生儿线上登记可通过手机微信搜索“枣庄医保”小程序,在“亲友代办专区”,通过亲友绑定、我要代办模块进行参保登记。

答: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使用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支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具体操作方式:(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微信搜索“枣庄医保”小程序,使用“个账共济”中“添加家庭成员”功能,完善家庭成员信息后提交。(2)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时,使用“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选择“家庭共济缴费”功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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