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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滕价发[2017]33号《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价格投诉电话:12315五、停水信息供水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不间断供水,因工程施工管道维修或检修等计划性原因需停止供水或降低水压时,提前48小时将停水原因、时间和范围通知受影响的用户......
发布时间:2025.05.30
的情况下,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及其他用水。新增用水户应到供水单位办理上户手续。第二十二条供水单位应对用水户逐户登记造册,与用水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并发放用户手册。供水单位向用户供水前,管道等设施必须进行严格清洗、消毒,水质、水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手续齐全方可供水。第二十三条 ......
发布时间:2025.05.30
水单位应当在供水水价上给予一定优惠;供水水价低于成本的部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第二十八条供水单位应当与用水单位或者个人签订供水用水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时交纳水费;逾期不交纳的,供水单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第二十九条用水单位和个人应......
发布时间:2025.05.30
作。1.用户发展科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立户参验部门、共同参与竣工验收,并核对竣工图、设计图的水表数量、口径及用水性质;负责与用户签订《城市供用水合同》、《村村通供用水合同》、《临时供用水合同》;负责户档输入及户档变更工作;负责收取立户验收前水费;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综合服务大......
发布时间:2025.05.30
申请,接收相关资料。②负责核算、结算供水工程款、设计费、二次供水配套建设和维护费、立户验收前水费等费用,并通知客户一次性交费。③负责签订《供水工程施工合同》、《供水工程设计合同》、《二次供水设施委托建设意向书》、《供用水合同》。④负责组织立户验收,建立户档纳入正常管理,签订《立户验......
发布时间:2024.05.30
村用户申请用水,须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由供水单位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并与供水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及供用水协议,所需费用由申请用水单位承担。目前,我市农村自来水工程有以下两种管理模式:一是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供水工程,由上......
发布时间:2023.01.30
发布时间:2022.09.19
连日来,市城乡供水中心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全力以赴开展好全市用水性质普查工作。目前,该中心已普查用水户16501户,签订《供用水合同》87份,登记饮水机307处、自备井38处。 此次普查工作坚持精准发力、把握重点,普查的范围为全市用水户档管理用户,包括居民(农村)用水、非居民、特种用......
发布时间:2020.01.08
须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镇街政府、办事处同意,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由供水单位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并与供水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及供用水合同。所需费用由申请用水单位承担。其他类型用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枣庄市城市供水办法》的规定办理。 八、《办......
发布时间:2019.04.25
(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由供水单位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并与供水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及供用水合同。所需费用由申请用水单位承担。其他类型用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枣庄市城市供水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农村公共供水......
发布时间:2018.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