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用户申请安装自来水都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建成的供水工程是如何管理的?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是什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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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30 16:53:29
答:根据《滕州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规定,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辐射区域、集中连片供水区域的农村用户申请用水,须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由供水单位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并与供水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及供用水协议,所需费用由申请用水单位承担。目前,我市农村自来水工程有以下两种管理模式:一是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供水工程,由上级投资为主实施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城乡供水中心统一进行管理;二是单村单井供水工程,由各村负责进行管理。
水价方面:由城乡供水中心统一管理的农村居民用水,根据滕政字〔2006〕114号和滕价发〔2015〕69号文件规定,免收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执行每方1.35元,农村非居民生活用水按照城市供水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