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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内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放行之日起三年,向海关申报办理无代价抵偿货物的进出口手续。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申报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应当提交买卖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海关认为需要时,纳税人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进出口货物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
发布时间:2024.11.19
人员的尽职尽责,让我顺利尽快办完了业务!”近日,居民吴先生拿着锦旗来到房地产服务中心窗口表达感谢。据悉,吴先生有一套房子想办理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都在外地,而且只有几天时间来办理过户手续,在受理前客户还没有办理房地合一手续。该中心工作人员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积极主动利用节假日优先......
发布时间:2024.11.07
管,完善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管理,近日,市住房建设事业发展中心对全市商品房销售场所信息公示进行了统一规范要求,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减少商品房买卖双方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据了解,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规范标准要求要制定统一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场所......
发布时间:2024.08.30
房销售信息公示制定统一格式和内容,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摆放公示牌(栏),做到信息透明、公开,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减少商品房买卖双方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信息公示模板共分三部分。销售证件信息公示牌:包括企业和项目简介、售后服务机构、总平面图......
发布时间:2024.08.26
易双方通过网站专属网页发布和了解二手车交易条件,并最终在线下完成交易。三是通过微信、QQ等发布出售或购买二手车信息,择机成交。四是私下交易,买卖双方借助各种社会关系对外散播欲出售或购买二手车的信息,寻求关系网内的社会成员以便达成交易。第三、第四种情况完成交易后往往通过其他公司开具二手车......
发布时间:2024.07.15
家庭到市房地产交易部门提交下列要件,办理相关手续:⒈市住房办同意该房产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的证明;⒉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⒊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⒋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三)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凭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出具的相......
发布时间:2024.04.01
与商品房买受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共同申请所购商品房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取得业主个人的《不动产权证书》;转移登记申请人应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回迁协议)、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完税证明、房屋测绘图等资料。 ......
发布时间:2023.12.28
2月27日,记者从市公证处获悉,我市首例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资金提存公证顺利完结,助力买卖双方快速、安全完成了转让登记和抵押登记,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开启了全市公证服务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新局面。 据了解,日前,市民李女士与郑女士达成房屋买卖意向,然而卖方李女士打算出售......
发布时间:2023.03.03
易双方出现意外情况,导致交易失败,资金原路返还,避免发生资金纠纷。通过“提存账户”监管模式下的带押过户,可以实现“零风险”。在具体操作中,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签订带有抵押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将交易资金存入提存账户。首先由卖方原贷款银行出具同意“带押过户”证明,其后由买方新贷款银行......
发布时间:2023.02.23
场准入、建设施工和交付使用管理,针对商品房预售关键环节,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突出品质提升,运用住宅性能认定、广厦奖等引导机制,大力提升房地产项目品质,引导房地产开发向精品化、生态化转变,先后有缇香郡、大同......
发布时间:202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