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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例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资金提存公证顺利完结

时间:2023-03-03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

2月27日,记者从市公证处获悉,我市首例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资金提存公证顺利完结,助力买卖双方快速、安全完成了转让登记和抵押登记,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开启了全市公证服务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新局面。

据了解,日前,市民李女士与郑女士达成房屋买卖意向,然而卖方李女士打算出售的这套房产还有40余万元银行贷款没有结清,按照原来的房产交易要求,需要先还清贷款才能进行交易。正当买卖双方为繁琐的程序发愁时,了解到我市刚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双方随即通过银行向市公证处提出了“带押过户”公证申请。

市公证处对“带押过户”首例业务十分重视,提前介入,审核当事人及银行提供的相关材料后开启了公证处提存账户,买方将首付款和通过新贷款机构所获得的贷款存入提存账户进行资金监管,公证处出具提存公证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凭公证书为双方办理转让登记和新的抵押登记,过户完成后公证处按协议将提存账户中的资金发放给卖方原贷款银行和卖方账户。至此,市公证处办理的首例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资金提存公证顺利完结。

2月中旬,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滕州市支行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标志着我市为二手房交易市场引入了便民利民新机制。公证参与二手房“带押过户”的新模式,既不需要筹措过桥资金先对房产进行解押,更是在缩短双方交易时间成本的同时,大大降低了资金交易的安全风险,实现了原抵押注销登记和新抵押登记的无缝衔接,为全市二手房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硬核护航。

下一步,市公证处将立足职能优势,不断开拓创新,在稳步推进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民检察院检务辅助的基础上,继续秉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不断探索和延伸服务链条,为群众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也为全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和激发市场活力不断贡献力量。

刘林昊 孙志强张厚博 报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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