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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孝老爱亲美德·共建老年友好社会(一)】滕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做好2025年“敬老月”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24 来源:老龄工作科

滕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做好2025“敬老月”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各涉老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老发﹝2025﹞2号,以下简称通知)及《枣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敬老月”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统筹推进。各镇(街)、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各涉老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敬老月”活动,加强领导、精心谋划,认真落实《“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的“每个县(市、区、旗)每年开展一次‘敬老月’活动”的工作要求,打造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富有特色的主题活动,努力构建“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社会有情、家庭有爱”的滕州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格局。各镇(街)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敬老月”活动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推动形成联动效应;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作配合,发挥部门优势,组织开展本领域相关活动。

二是突出活动主题,务求工作实效。各镇(街)要聚焦“弘扬孝亲敬老美德  共建老年友好社会”主题,围绕“尊老、助老、惠老、颐老、乐老、护老”主线及《通知》明确的重点任务,广泛组织开展内涵丰富、富有意义的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营造关心关爱老年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浓厚氛围。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坚持“让广大老年人可感可及、得到实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同时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不增加基层负担。

三是深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注重统一组织活动和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作用,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要以开展“敬老月”活动为契机,打造一批有温度、有深度、有广度的敬老爱老助老特色品牌,释放凝聚共识、推动发展的品牌效应。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敬老月”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凝聚力,持续营造孝亲敬老浓厚氛围

各镇(街)、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各涉老社会组织创新特色做法、典型案例、图片视频等可随时报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择优向主流媒体推荐宣传。各镇(街)、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各涉老社会组织活动总结报告请于2025年11月1日前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雁亭 董瑞腾

系电话:5086066

电子邮箱:tzsmzjllk@163.com

附件:

1.“敬老月”重要活动

2.2025年“敬老月”宣传口号

                       滕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

附件1(1).docx

附件2(1).docx

编辑 | 董瑞腾

责编 | 陈雁亭

校对 | 刘  浩  赵恒飞 胡乐同

校审 | 王有成

终审 | 翟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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