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您的位置:首页 > 子站群 > 政府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滕州市第三届应急管理专家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6-05 来源:科技和信息化室

各有关单位

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在应急管理、督查检查、技术评审、教育培训等领域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根据《滕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滕应急发〔2026〕7号)有关规定,市应急管理局拟组织开展滕州市第三届应急管理专家遴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家类别及专

家组分为安全生产类、防灾减灾类、应急救援类、其他类四大类别,分别设置若干专业组。具体参照附件1

2023年公布的滕州市第二届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将在第三届专家组成员名单公布之日起,自动解聘;愿意继续从事专家工作的专家需按程序重新申请入库。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

(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大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诚信品质,无党纪政处分记录违法犯罪记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熟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相应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活动。

(五)具有相关专业的大学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安全生产、建筑、消防等行业领域执业资格(如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并在相关行业领域从事工作8年以上,特殊行业领域专家在相关行业领域工作15年以上

特殊行业领域或新技术新行业,以及专业特长突出、实践经验特别丰富、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突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申报和选聘程序

(一)申报:每人至多可以申报两个类别2个专业组(兼任不包含在内),申报人员要如实填写《滕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附件2,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发表论文或著作及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和无犯罪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在职人员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退休人员及无工作单位人员由原单位推荐;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与退休人员原则上不纳入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可将其聘为临时特聘专家,并按规定纳入专家管理。

(二)初审:市应急管理局对专家提报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查,确保申报专家的质量。

(三)审定:初步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专家按类别和专业进行分类,形成拟聘任专家名单,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四)公示:审定后的拟聘专家名单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专家名单,不另行颁发书面聘用证明。

四、申报时间

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推荐单位应推荐专家提交的相关资料汇总所有申报人员相关信息,统一填写《滕州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盖章PDF扫描件),并按照要求(附件4汇总后,6月23日前发市应急管理局邮箱。

(二)相关表格可以在滕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yjglj/ggtz/)公告通知栏通知的本文附件中下载打印。

(三)专家劳务费用按照《滕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执行。

址:滕州市北辛中路政务中心C座403办公室

联系人:满闽闽 徐可茹

  话:59600961515407480017854257762

  箱:kjhxxhs@163.com

附件:1.滕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类别及专业组分类表

       2.滕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

       3.滕州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

          4.提供资料相关要求

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5日      

  

附件1应急管理专家类别及专业组分类表.docx

附件2滕州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docx

附件3 滕州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4提供资料相关要求.docx


友情链接: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5888998 邮箱:tzxxh638@z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