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做好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特向社会公开择优遴选节能审查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我市节能评估评审机构成员库。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依据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节能审查机关受理节能报告后,应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依据。”
二、遴选说明
1、 采用网上发布通知、线下审查评比的方式,公开遴选中介机构进入成员库,审核通过后两年内不再重新遴选新的中介机构;枣庄市节能评审专家库建成后,此库自行解散。
2、限时及限价。对滕州市节能审查权限内的项目(滕州市备案、核准、审批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5000吨标准煤(不含5000吨)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时限最多为15个工作日(含);最高限价为每项目10000元(含)。
3、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专业领域,申报一个或多个专业的节能评估。
4、费用结算方式:按完成项目数量和申报评审价格,每季度结算一次评审费用。
5、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节能评估审查的入库成员进行备案管理,并建立负面名单管理制度。凡在评审工作有重大失误,或评审意见失实造成不良影响,有营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入库资格,并通过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五年内不得再承担本局委托的审查任务。
三、报名条件
1、申请机构属于独立的法人单位;
2、具备《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9号)所列专业的甲级或乙级工程咨询资质或设计资质;
3、编制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的“节能”章节;
4、具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专家团队和评审能力。
四、报名材料
1、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彩印件);
2、单位资质证书(彩印件);
3、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原件);
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彩印件);
5、单位已有的编制成果(目录页及批复文件)(复印件);
6、报名表(原件)。
上述材料请用A4纸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材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五、遴选原则
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机构和部门的专家,考虑单位技术力量、报时报价等因素进行审查,对报名机构进行打分排序,确定入选机构名单。
1、原则上建立评审机构库成员为5-8家。
2、如报名机构数量3家以上(含3家)、不足8家,按照不少于3家机构建库。
3、如报名机构数量不足3家,另行向滕州市人民政府及上级节能评估主管部门请示建库办法。
六、报名事项
以邮寄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5日17时。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勘验服务科(四楼415办公室)
电话:0632-5081918, 15854671082
联系人:邵主任、梁主任
附件:报名表;单位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评分标准;委托书.doc
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