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公安局、枣庄市财政局、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创业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枣人社字〔2024〕47号)要求,为促进创业培训就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合理布局、动态管理”的原则,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政府补贴性创业培训服务机构。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培训机构(学校)驻地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取得相关部门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网络创业平台以及创业服务机构。
(二)具有教学管理、学员管理、服务管理、财务及安全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有确保培训活动顺利开展的流动资金支持;近3年未发生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三)具有满足开展创业培训所需的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有不小于50㎡的创业培训理论教学教室,配备计算机、投影仪、可移动课桌椅、黑白板等教学设备,并提供教师休息室、档案室、工作人员办公室等;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安全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四)开展网络创业培训的机构要有不小于80㎡的创业培训实操教学教室,配备至少30台电脑,有能够保证教学需要的独享光纤宽带接入。承诺使用人社部门遴选的实操平台。
(五)配备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至少有2名专职或兼职教师,需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应培训课程的创业培训讲师合格证书,并提供聘用协议。至少有2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创业培训及后续服务的组织工作。选择开展网创培训的,须具有1 名以上取得“网创培训”资质的专职教师。
(六)具有满足开展创业培训所需的正版教材并免费发放。
(七)具有开展创业服务的条件。有完善的专家指导团队,具有3名以上全职或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包括创业成功人士、企业家等),可以为培训学员提供后续跟踪指导及信息交流平台。
(八)所开展的创业培训地点必须在滕州市。
二 、申报材料
申请机构按照《枣庄市补贴性创业培训承训机构遴选申报材料》(附件1)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并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材料除规定盖章处以外,还需在首尾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如下:
创业培训机构遴选承诺书;枣庄市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申请登记表;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独立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上年度年检合格证明;教学场地房产证(租赁协议)复印件;创业培训教室面积及教学设备、设施说明;授课教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兼职教师聘用协议;工作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教学实施大纲和教学讲义等有关材料;创业服务专家资质证明;机构过往举办相关培训工作的主要案例和成果等。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受理。申请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向滕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滕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出具受理通知书;资料不齐全的退回补充完善;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初审和复审。滕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组织评审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培训机构进行实地复审。评审工作组根据现场评估、查阅资料,按照创业培训承训机构评分标准,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对参选机构的办学条件、办学能力进行评估。
(三)机构公示。滕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复审情况,确定补贴性创业培训承训机构(以下简称“承训机构”)拟公示名单,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签订协议。对公示无异议的培训机构,滕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与承训机构签订《补贴性创业培训协议》(附件6),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机构纳入本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四、申报时间、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3月7日。
(二)受理机构:滕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院内北二楼东首,职业培训室,5514538。
五、其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选培训机构的遴选资格:
1.培训机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能按时参加遴选的;
2.遴选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的;
3.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代表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4.存在私自转让职业技能培训资质或近两年培训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现象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对创业培训承训机构的资质条件的核查贯穿遴选工作始终。建立创业培训承训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对于督导评估不合格或限期整改未完成的;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被相关部门查处的;违反规定骗取、冒领创业培训补贴资金;学员投诉较多且主观恶意较大的,以及其他不适宜继续承担补贴性创业培训的机构,及时清退出培训机构目录,取消相关资格。
滕州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