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企业职工队伍素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提供技能人才保障,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金蓝领”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252号)要求,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金蓝领”项目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和层次
1、电工(一级)20人;
2、焊工(二级)20人;
3、汽车维修工(一级)20人;
4、信息通信网络终端维修员(一级)20人。
二、培训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培训对象:主要面向我市各类企业在职职工和学院校专业教师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不纳入“金蓝领项目”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范围。
(二)报名条件:
参加省级金蓝领培训项目高级技师培训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2年9月1日后出生);
2.具有高中(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文化程度;
3.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取得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
参加技师培训的人员一般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9月1日后出生);
2.具有高中(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文化程度;
3.从事本职业(工种)3年以上,取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
三、报名材料和方式:
报名时应上交的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2寸6张。
(2)、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个人技术论文一份,工作年限证明及奖励复印件一份。
(3)、培训申请表一份,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
所有材料装档案袋并在上面注明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及袋内详细材料清单。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6日。
报名地点:枣庄科技职业学院1号教学楼515办公室。
联系方式:0632-5632717 15588276776
四、培训费用
省级“金蓝领”培训费用采取单位补助、财政补贴和个人适当交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对纳入省级金蓝领培训项目计划的高级技师培训,省财政按规定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给予补助。考核鉴定费用按省物价、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450元(技师)、 480 元(高级技师)交省鉴定中心。
五、培训工作实施步骤
严格按照国家技师职业资格标准和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使用全省统一的相关教材组织培训。“金蓝领”培训一般应脱产集中培训,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集中培训。
(一)组织报名(2017年10月16日至10 月26日)
1、各单位及各部门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登记填写申请表及申报表(见附件1、2),并上交相关证件(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各级表彰获奖证书、发表专业论文、科研成果等)复印件各1份。
2、审查后填写培训人员登记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进行备案。
(二)开展培训 (2017年11 月01日至 11月30 日)
1.按照省统一鉴定要求购买培训教材。
2.按培训计划组织培训。确保培训时间不少于210个课时,其中职业道德课程不少于10个课时,理论教学不少于110个课时,实际操作技能训练不少于90个课时。
(三)技能鉴定
1.省厅统一组织鉴定时间为12月30、31日。在培训期间,省、市将会同财政部门对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金蓝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鉴定考试考场的准备、考生信息的收集及其他考务工作。
六、有关要求
“金蓝领”技师培训项目是省、市为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技师培训的重要性,扎实进行宣传发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落实技师、高级技师待遇,进一步调动广大技能人才苦练技能、岗位成才的积极性,使更多的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附件:
1、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金蓝领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4、工作年限证明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