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西关小学网络平台工作群管理规定(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荆河街道西关小学在微信等网络平台建立的学校领导班子群、党员群、教师群、班主任群、教研组群、级部教师群、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
二、管理基本要求
(一)建群要求。
1、建群及管理。
原则上建群需要群管理员向党支部申请报备,经过校委会审核成立,要将校长、负责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纳入群中,以保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监管。
领导班子群为全体校委会成员,群管理员为第一副校长;教师群为全体教师,管理员为教导主任或办公室主任;班主任群为全体班主任,群管理员为德育主任;级部教师群为各级部教师,群管理员为级部主任;党员群为全体党员,管理员为党支部宣传委员。
2、群成员一律实名制。
(二)用群要求。
1、微信通知效力。校长室或由校领导授权的处室在微信工作群发布的通知和公告,与传统形式发布的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2、群发布权责。校委会群只有校长室、办公室可以下达与工作相关的通知和公告。全体教师群原则上只有校领导或经校领导授权的处室可以下达与工作相关的通知和公告。班主任群只有校长室及相关处室下达与班主任工作相关的通知和公告。所有群成员享有平等的交流权利。
3、在线及回应。各工作群全体群员在每个工作日应保证不少于8小时工作时间的微信在线,校委会群成员原则上保持24小时在线,并及时查看微信群信息,对工作及时做出回应。如超过2小时依然没有回应或解决的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办公室进行督办。
4、严格保密纪律。信息发布要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工作规定,严禁上传私密文件和资料。对业务通报、群内信息、工作内容、学生成绩等敏感信息或非经同意公开的重大决定、重大信息,严禁转发给非相关人员。
5、禁止在群内发布有不良倾向、色情、赌博、病毒链接、商业广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与教育教学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图文链接;禁止诋毁学校及其师生形象。
6、听从群管理,不得私自加群退群。如果群内成员不听从群管理、执意退群,或者不加入管理群,带来的后果个人承担。
(三)责任追究
1.不遵守保密纪律,擅自转发学校内部发布的工作信息,发现一次,扣除年度师德考核0.5分。
2.没有大局观念,对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含业务及班务检查评比、优秀教师评选、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等有不同意见,不按照正常程序逐级反映,在工作群内擅自发布未经证实的信息,诋毁学校及其师生形象的,发现一次,安全考核扣1分,师德考核扣0.5分。
3.邀请非内部人员进群的,安全考核扣1份。
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