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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滕州市第一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4-29 15:01:27

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为确保课堂教学安全,严格课堂教学管理,明确全体教师的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充分调动任课教师参与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教学秩序正常开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行为与责任要求

(一)全体教师应严格遵守课堂教学规范,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岗,维护好课堂秩序。上课期间不得接打电话,不得擅自调课、缺课,如确需调课,须提前报教学部批准。

(二)教师应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得将学生滞留在教室外或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校。

(三)任课教师应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合理控制作业量与学生在校时长,避免学生因过度疲劳引发课堂注意力不集中、身体不适等安全隐患

二、课堂安全管理措施

(一)每节课前,任课教师须清点学生人数,核实出勤情况。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状态异常,应立即了解情况,并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学生请假须持家长签字的请假条。

(二)课堂教学中应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与情绪状态,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情绪异常,应主动询问、妥善处置,并及时联系班主任或家长。

(三)教师应加强课堂纪律管理,预防学生之间发生冲突,避免口角、打架等引发安全事故。在使用圆规、刀具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教学用具时,应提前进行安全教育并全程监督。

(四)到专用教室或使用电教设备上课时,教师须提前组织学生,规范操作设备,防止触电等意外发生。

三、学生安全教育与心理关怀

(一)教师应结合学科特点与教学内容,适时开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命教育等主题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二)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帮助学生缓解心理压力、疏导情绪,培养学生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发现学生存在持续情绪低落、自我否定等心理危机倾向时,应及时上报学校心理辅导室,并协同班主任、家长做好干预疏导工作

四、课堂应急与离校管理

(一)上课期间学生如要离开课堂,须经任课教师同意;如需离校,须持班主任和教学部共同签字的出门条,经门卫核实后方可放行如遇学生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需立即离校就医,任课教师可先联系家长护送离校,事后补办出门条及相关手续

(二)教师应按时下课,不得拖堂,以免影响学生课间休息、及后续课程准备。因拖堂导致安全事故或影响下节课正常进行的,将追究相关教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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