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制度)滕州市第一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责任到人。
二、对所有校舍、财产进行登记造册,核定基本价格,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常用流动财产要建立清册,由学校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各执一份,以备核查。
三、教职工工作变动时,学校领导工作调整时,必须严格清交财务财产,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丢失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四、对校园设施,学校教师要共同关心爱护,发现损坏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节假日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保护校产。
五、校舍、财产使用都要严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觉维护校舍、财产安全,学校任何人不得损公肥私,对化公为私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六、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七、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校舍安全检查要坚持“八查八看”的原则,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
八、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九、校园校舍要按时、按项检查,不得漏检。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对学校重要的设备、财产要落实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财产每学期清查一次,凡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
十、重大突发事件,学校重要财产按预案抢、撤保护,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十一、发现有重大的不安全因素时,及时向校长报告,并写出书面材料。
十二、学校领导要及时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核实,对隐患的排查情况进行督办,并在学校安全会上通报。
十三、安全常规检查项目:
1.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2.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4.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滕州一中 20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