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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滕州一中考试考务与违纪处理实施细则

作者: 来自: 时间:2026-05-11 12:42:55

为严肃考纪、端正考风,确保期中考试公平公正,真正实现“以考风带动学风与教风”的目标,特制定本细则。全体师生须严格遵守,共同营造诚信、严谨的考试环境。

一、 组织领导

成立由校领导、教务主任、年级主任及各科室主任组成的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巡视与应急处理。教务处统筹考务安排,各教学部负责本部门具体落实。

二、 考前准备:对标检查,杜绝隐患

1.考场布置(教学部负责)

1)时间:建议考前一天完成,可根据具体情况择机进行。

2)标准:

①室内:清空桌洞,前、后黑板擦净,多余桌凳整齐码放于走廊北侧(凳子放入桌下)。

②室外:书本、书包等一律统一放置于走廊北侧,确保南侧通道畅通。严禁在窗台、讲台摆放物品。

③间距:调整考场内课桌左右间距均匀,防止过近。

2.考务培训(由考区负责人全权负责)

1)时间:监考员第一场提前30分钟,后续每半天提前20分钟集合,杜绝迟到。

2)内容:重点强调本细则,结合督察及考务通报,针对本考区及其他考区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自查与警示通报,对以往“玩手机、忘板书、卫生差”等问题反复出现问题进行重点提醒。

三、 考试执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1.监考教师职责

1)严把“三关”

①物品关:用金属探测仪将手机、词典笔等电子产品截留场外。书包、书本等放置指定区域。

②屏蔽关:入场后立即接通信号屏蔽仪并摆放在明处(如讲台一侧)。

③板书关:开考前务必在前黑板写明:科目、时间、试卷页数、答题纸页数,每场及时更新。

2)考前发放试卷

老师亲自发放试卷,并且严禁学生提前答题,提前答题的要计入考场记录单,通报批评并酌情扣分。

3)监考状态

①严禁玩手机、看书、做题、打盹、长时间外出。实行“一前一后,至少一名老师站立巡视监考”。

②瞪起眼来抓考风,密切关注学生,对作弊行为“零容忍”,果断制止并固定证据。

③杜绝长时间外出及长时间一人监考状态。

4)收交试卷

监考老师亲自收交试卷,严禁拖答,出现拖答情况的考生要如实记录,通报批评并酌情扣分处理。

5规范操作

考前、考后仔细清点试卷和答题纸,严防丢失。

2.巡考与反馈(巡考负责,考区负责人负责调度

巡考员分楼层值守,不得离岗。重点检查监考履职、考场卫生、物品摆放等。

3.视频监控、信号及听力系统管理组负责

利用监控与巡查,对问题(如卫生差、监考松懈、长时间外出)及时打考区内线反馈整改;对优秀典型予以表扬。

4.督察反馈

督察组负责检查各考区教师监考、卫生打扫、考场整理等,搜集视频监控反馈的信息,并及时出每场的督查简报。

5.学生及非考试时间管理(教学部与班主任负责)

1)学生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2)科学调度班主任,确保其能在非监考时段“跟班、靠班、管班”,维持纪律并及时反馈!

四、 违纪处罚规定

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现将各类违纪行为及相应处罚措施明确规定如下,所有处罚结果将记入学生诚信考试档案。

所有违纪行为须由甲乙监考员共同认定,并在《滕州一中考试违纪作弊记录单》中详细记录。记录内容需由违纪学生签字确认,并经甲乙监考员共同签字后,随试卷上交考务组。若考生拒绝签字,经视频监控回放确认的也可认定,学生按违纪且拒绝改正情形处理,记档处分升一级。教学部将每半天通过广播,对违纪学生予以通报。

附则: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监考教师失职行为,将按教学事故处理并全校通报。希望全体师生高度重视,令行禁止,共同保障考试圆满成功。

附:各类违纪行为及相应处罚措施《滕州一中考试违纪作弊记录单》





违纪类别

具体行为列举

处罚措施

一般违纪

1.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座位或未放在指定位置。

2. 考试中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3.有抢答或拖答行为的

情节轻微且立即改正者,可给予口头警告;

警告无效,该科目试卷原始分扣减20分

屡次违纪的,给与通报评批并试卷判零分。

严重违纪

1. 课桌内、座位上或身边发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无论是否翻阅)。

2. 抄袭、协助他人抄袭或传递答案。

3. 故意损毁本人或他人试卷、答题卡。

4. 考试结束后纠缠教师,无理取闹

立即终止其该科目考试,本科目成绩作零分处理,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特别严重违纪

1. 携带、使用手机、智能手表、词典笔、无线耳机等通讯设备(无论内容是否与考试相关)。

2.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案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3. 有组织的团体舞弊行为。

4. 威胁、侮辱、诽谤、殴打监考或考务人员

取消其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并视情节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勒令退学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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