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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山东省滕州市第一中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 严明劳动纪律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4-27 16:51:01

山东省滕州市第一中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严明劳动纪律的通知

各教学部、处室:

近几年,为提高工作效率,打造“四有”好老师队伍,学校坚持不懈加强作风建设,绝大多数教职工能够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教育教学任务。但也有个别教师劳动纪律松散,坐班意识不强,上班期间不请假擅自外出,没有把精力集中于教学教研和学生管理工作。这些都严重破坏了学校的规章制度,损坏了一中教师敬业奉献形象和百年老校的美好声誉。进一步严明校规校纪,依据《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滕教字【2021】26号精神,就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严明劳动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明劳动纪律

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和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及时参加考勤;按时参加学生辅导和学校、教学部处室组织的教学教研、政治业务学习等各项活动。全体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加强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

全校教职工都要严格执行《滕州一中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试行)》、《滕州一中关于使用钉钉系统考勤有关事项的通知》、《山东省滕州市第一中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通知》校字【2022】2号等规定要求。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落实主体责任

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部位教职工的日常管理和点名考勤等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及时上报考勤数据督促教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规定。对无故未在岗、旷工等人员应及时报请学校,按规定处理。

四、强化检查监督

学校将进一步落实校教师管理主体责任,不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值班人员对教职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督察室及时通报曝光检查结果,兑现考勤工资。学校将把各部位所属教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作为干部考察和教职工考核聘用的依据。学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落实考勤管理工作不力的部门,将追究处室、教学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滕州一中   

       2022年5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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