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安全邮箱登录 | 政务服务门户登录 | 
繁体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版 | 关注我们 :

(规章制度)滕州一中学生手机管理办法

作者: 来自: 时间:2022-09-13 16:14:43

教育部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下发 3 号文《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的通知》,其目的就是要加强学校管理,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通知要求,学校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特殊情况需带手机入校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政教处由专人统一保管,坚决禁止带入课堂。

2、学校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政教处、学生处、团委、教学部等部门以及学生会、学生自律委员会和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将联合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各教学部加大对学生教室内的管控,班主任和宿管人员加大对宿舍的检查,同时政教处安排专人利用学校监控系统进行网上抓拍,对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学生,一经发现,学生必须将手机无条件交给管理人员代为管理,并写名班级姓名后交政教处密封保管,同时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取消其本学年所有评优资格,并责令该学生作出书面反思。手机将于学期结束时由学校交还给家长。学校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将学生手机予以没收并按有关程序予以处理。管理人员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学生出现态度恶劣、不给予配合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给予停课回家等教育惩戒和记过直至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3、学校将通过国旗下讲话、班会、团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4、通过家长会和家长微信群等形式告知家长,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在家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